北京赛四达中科研究院信息公开方案

2007年是民政部确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活动年。根据这一要求,为加强研究院信息公开,深入推进和规范我院政务公开工作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
一、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
加强信息公开,提高提高研究院工作的透明度,对于明确工作重心,推进工作开展,有很大意义。信息公开是工作公开的重要方面,严格规范管理、主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,有利于提高工作透明度,扩大客户的知情权,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服务质量。

二、明确信息公开的原则和范围
信息以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。
信息是指研究院各项规章制度,包括证书、章程、机构设置、工作报告、接受捐赠情况、承诺服务等内容。对于涉及关键项目信息等为不公开的例外。

三、规范经贸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形式
各部门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和公开程序,以适当的形式对所掌握的信息予以公开。
(一)公开形式
一方面可在研究院网站上公开,另一方面可根据需要,以邮件、展板等便于客户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。
尤其做好“三上墙”工作,即:有关证书上墙,承诺服务的内容上墙。公告栏上墙。
(二)公开负责人
信息公开由院长负责审批,由办公室负责审核,由各部门负责提供信息,由办公室及技术支持服务部进行实施。
(三)公开程序
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,各部门应该在信息公开前五日内将信息提交给办公室,由办公室及时登记申请时间、公开时限及对所需公开内容的详细描述,并报院长审批。院长接到审批后应在2日内予以答复。审批通过后网站公开部分由技术部负责,其他形式的公开由办公室负责。

四、加强监督,强化考核
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监督工作,应当认真对申请公开的文件进行审核,对公开内容的审核结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,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程度进行考核评比。

北京赛四达中科信息研究院
2008-2-15